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印发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刘丽红等4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7月16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刘丽红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李 洋 刘云端
河北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赵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