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1997年1月31日冀财税字[1997]第13号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 的通知》(财税字[1996]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 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1996年12月6日 财税字[1996]112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