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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2008-02-16 10:13 次阅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1998年7月2日 财税字[1998]118号   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院士的关心和爱护,对依据《国务   院关于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实行资深院士制度的通知》(国发[199   8]8号)的规定,发给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和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每人每年1万元   的资深院士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