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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的通知

2008-02-16 10:10 次阅读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的通知    1999年12月22日 冀国各发[1999]28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   的通知》(国税发[1999]2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的通   知(1999年12月8日国税发[1999]232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