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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2008-02-16 10:09 次阅读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1998年4月20日 冀国税外发[1998]8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   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来源   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1998年2月25日 财税字[1998]1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