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8年7月14日 冀地税函[1998]114号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 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8年3月10日 国税发[1998]32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