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8日 冀地税函[2000]3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 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2000年1月18日国税函 [2000]57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