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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8-02-16 10:03 次阅读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998年3月23日 冀财税字[1998]第30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的通知》(财   税字[1998]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   工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1998年2月19日 财税字[1998]18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