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998年3月23日 冀财税字[1998]第30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的通知》(财 税字[1998]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 工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1998年2月19日 财税字[1998]18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