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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等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等《关于外国企业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8-02-16 10:03 次阅读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等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等《关于外国企业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   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998年3月23日 冀财税字[1998]第12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   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   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1998年2月25日 财税字[1998]1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