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等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等《关于外国企业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 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998年3月23日 冀财税字[1998]第12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 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 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1998年2月25日 财税字[1998]1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