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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8-02-16 09:57 次阅读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997年4月11日 冀财税字[1997]026号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字[1997]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   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997年3月14日 财税字[1997]45号   (正文略)   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7年2月19日 国发[1997]5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