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2000年度享受废船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拆船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0年2月15日 财税字[2000]16号 海关总署、国内贸易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拆船业进口废船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 税字[1998]103号)及《关于1999年度享受废船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 后返政策的拆船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字[1999]234号)的有关规定, 现将2000年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拆船企业名单(见附件)通知 你们。有关具体事宜按财税字[1998]103号文的规定办理。 请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附:2000年度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拆船企业名单 1、中国拆船总公司(联营企业:江阴市夏港长江拆船厂、靖江市敦丰拆船有 限公司) 2、中国精通拆船洗舱有限公司 3、常熟中常拆船钢铁总厂 4、南通中远船舶钢结构有限公司 5、张家港扬子拆船有限公司 6、山东省荣成市拆船工业集团公司 7、番禺市拆船轧钢公司 8、广东省新会市双水拆船钢铁公司 9、新会市中新拆船钢铁总厂 10、中商集团口岸船舶工业公司 11、镇江市拆船再生总厂 12、平湖拆船公司 13、宁波市北仓区小港拆船厂 14、江苏苏物拆船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南京市栖霞山拆船厂) 15、安徽省物资集团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公司(联营企业:芜湖市拆船工贸总 公司、安徽省繁昌县新港拆船厂) 16、辽宁省拆船轧钢公司(联营企业: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孤山拆船厂) 17、广东省金属回收公司(联营企业:广东省金属加工厂) 18、舟山市船舶工业总公司(联营企业:舟山市五洋船厂) 19、新会市玉洲拆船有限公司 20、烟台市牟平区金山港拆船厂 21、上海新华钢铁有限公司(合资) 22、天津天马拆船工程有限公司(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