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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的函

2008-02-16 09:48 次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的函    1999年4月7日 国税函[1999]162号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饲料的国内环节增值税税目   注释做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饲料国内增值税的征免税范围。请你署按此《通知》   规定,相应调整饲料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