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的函 1999年4月7日 国税函[1999]162号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饲料的国内环节增值税税目 注释做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饲料国内增值税的征免税范围。请你署按此《通知》 规定,相应调整饲料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