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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控制风险、从严查处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

2008-02-16 09:38 次阅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格控制风险、从严查处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   (1995年5月18日 证监发字[1995]63号)   各试点期货交易所:   《关于暂停国债期贷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证监发宇[1995]62号)发出后,   大量投机资金可能转入其他品种进行炒作。各试点期货交易所务必严格控制风   险,防止并从严查处违规行为,避免恶性事态发生,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在市场风险增大时,要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保证金比率;   2.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3.降低最大持仓限额;   4.限制会员单位开新仓,等等。   二、加强对待仓大户的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大户申报制度、每日结算制度、   保证金制度和强制平仓制度。   三、严格按照交易规则进行运作,严禁透支交易、借仓交易、联手交易。一   旦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查处,取消会员资格。   四、密切注视市场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