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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8-02-16 09:30 次阅读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9年12月6日 农银发[1999]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规范和加强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提高贷款决策水平,现将《中国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管理二部)。   中国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完善贷款客户信用分类标准,优化客户结构,提高房地产贷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指农业银行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评定对象,按照统一的财务指标和测算标准,对开发企业资信、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确定,从而区分企业信用状况的一种信贷管理方法。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应遵循企业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科学规范的原则。贷款企业必须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其他企业应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 农业银行在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过程中,涉及企业有关资料,未征得企业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第二章 评定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 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对象:   (一)已与农业银行建立了借贷关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向农业银行申请建立信贷关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需要农业银行提供资信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四)其他需要评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对象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   第六条 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有权部门批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   3.从事房地产开发两年以上,且经营正常;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真实。   第三章 评定指标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为:到期贷款偿还率、贷款付息率、售(租)房款归行率、资质等级、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投资进度完成率、开发产品销(预)售率、开发产品优良率、企业领导者素质及经营机制等。其中前5项指标为主要评定指标,后7项指标为辅助评定指标。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依据评定指标及权重,根据企业信用的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确定各项指标的具体分值(见附表)。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   AAA级企业: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符合下列条件:   1.贷款付息率、到期贷款偿还率、资产负债率为满分;   2.参与同行业评定的,应为省级十强房地产开发企业;   3.有优秀的履约业绩,在同业与银行界具有较高的信誉;   4.有稳定的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获利能力;   5.领导者素质佳,经营机制好。   AA级企业:得分在80分-89分(含80分),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贷款付息率、到期贷款偿还率为满分,为省级骨干企业。   A级企业:得分在70分-79分(含70分),且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B级企业:得分在60分-69分(含60分)。   第四章 评定组织和程序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直属分行(以下简称分行)集中评定,信贷部门(房地产信贷部)具体操作或委托有资格的咨询评估机构评定,省级分行以下无评定的权利。受托评估机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指标和标准组织评定,评定结果须经农业银行信贷部门(房地产信贷部)认可。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包括受理申请、组织初评、组织评审、等级确认。受理申请、组织初评、组织评审的具体操作比照《中国农业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执行。信用等级AA级以上(含AA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分行贷款审查委员会确认。   第十二条 评定时效。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每年评定一次。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每年一季度进行。在征得开发企业同意后,4月份公布评定结果。   第十三条 各分行及所属分支行都要按审批权限对评定了信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建立经济档案。AAA级信用等级企业名单,要报总行信贷二部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附件一:中国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考核计分表   企业名称:标准分100实际得分:评定级别:   序号 考核指标 计算工公式 实际值 标准值 满分 实际得分   1 到期贷款偿还率 到期贷款偿还额/贷款额    100% 10      2 贷款付息率 实际付息额/应付利息额    100% 10      3 售(租)房款归行率 售(租)房款归行额/(销售收入×农行贷款权重)    90%以上(含90%) 10      4 资质等级 一级12分、二级8分、三级4分     12      5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   50%以下(含50%) 15      6 应收账款周转率 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   100%以上(含100%) 5      7 利润率 利润总额/销售总额    15%以上(含15%) 5      8 总资产报酬率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总资产    8%以上(含8%) 5      9 投资进度完成率 实际投资额/计划投资额    90%以上(含90%) 4      10 开发产品销(预)售率 当期开发产品销预售面积/当期开发产品面积(含完工面积)     40%以上(含40%) 15      11 开发产品优良率 完成的质量优良开发产品面积/完成的开发产品面积    35%以上(含35%) 4      12 企业领导者素质及经营机制 (1)好5分;(2)较好3分;(3)一般1分;(4)差0分        5       附件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评级指标计分办法   1 到期贷款偿还率 100% 10分      100%以下 0分   2 贷款付息率 100% 10分        100%以下 0分   3 售(租)房款归行率 90%以上(含90%) 10分      90%以下 0分   5 资产负债率 50%以下(含50%) 15分       50%-60%(含60%) 13分       60%-70%(含70%) 10分       70%以上 0分   6 利润率 (实际值÷标准值)×5     7 总资产报酬率 (实际值÷标准值)×5     8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0%以上(含100%) 5分        100%以下 0分   9 投资进度完成率 (实际值÷标准值)×4     10 开发产品销预售率 (实际值÷标准值)×15     11 开发产品优良率 (实际值÷标准值)×4     注:1.在计算1、2两个指标时,老企业按在农行的贷款计算;新企业按在其他行的贷款计算,若企业无银行贷款视同1、2两个指标满分。   2.在计算开发产品优良率时,完成的质量优良开发产品面积和完成的开发产品面积是指截止到考察期累计的质量优良开发产品面积和累计完成的开发产品面积。   3.计算各指标分值时,均应采用年末结算报表。   4.对实际值大于标准值的,均按满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