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关于印发解决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租金拖欠问题特定贷款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1997年10月22日 中银财[1997]9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分行: 根据总行制定的《解决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租金拖欠问题特定贷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核算手续。 一、科目设置在 “716特种贷款”科目下增设“7166租金贷款”二级科目。 凡对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解决拖欠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租金的贷款,用此二级科目核算。 本二级科目下按借款人设分户 二、会计核算手续 1.借款人借款申请经贷款行信贷部门同意,发放贷款时,会计分录: 借:7166租金贷款 人民币 贷:809进出口企业活期存款或其他科目 人民币 2.借款人对外偿还租金时,必须统一委托本行买汇偿还,会计分录: 借:809进出口企业活期存款或其他科目 人民币 贷:930系统外汇买卖人民币借:930系统外汇买卖 外币 贷:825外商投资企业活期存款或其他科目 外币 3.到规定的计息日,贷款行按季收取贷款利息时,会计分录: (1)借款人及担保人存款账户余额足以支付贷款利息时: 借:809进出口企业活期存款或其他科目 人民币 贷:951—(07)特种贷款利息收入 人民币 (2)借款人及担保人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时,其差额部分通过“790应收催收利息”、“890未收催收利息”科目核算,并在该科目下按借款人设专户管理: 借:790应收催收利息 人民币 贷:890未收催收利息 人民币 4.贷款到期,借款人或担保人填制“转账支票”或银行根据协议约定主动扣收借款人或担保人存款账户,归还到期贷款本金、利息时,会计分录: (1)借款人或担保人存款账户余额足以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时: 借:809进出口企业活期存款或其他科目 人民币 贷:7166租赁贷款 人民币 贷:951利息收入—(07)特种贷款利息收入 人民币 (2)借款人或担保人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时,所欠贷款本金转入“740逾期贷款”科目核算,“逾期贷款”科目下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及所欠利息通过“790应收催收利息”、“890未收催收利息”科目核算。当差额收取时,会计分录: 借:740逾期贷款 人民币 贷:7166租赁贷款 人民币 借:790应收催收利息 人民币 贷:890未收催收利息 人民币 5.每年底,借款人及担保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利息时,各管辖分行应将辖内欠款人名单、所欠本金、利息的数额汇总后及时上报总行,总行据此向财政部清算。财政部扣收相关省、市财政款项后并归还我行贷款本金及利息,会计分录: (1)总行收到财政部归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时: 借:913同城人民银行往来 人民币 贷:842应付及暂收款项 人民币 (2)总行将本身叙做贷款项目项下逾期贷款本金利息冲销时: 借:842应付及暂收款项 人民币 贷:740逾期贷款 人民币 贷:951—(07)特种贷款利息收入 人民币 同时: 借:890未收催收利息 人民币 贷:790应收催收利息 人民币 (3)总行将分行叙做贷款项目款项下划各有关分行时: 借:842应付及暂收款项 人民币 贷:913同城人民银行往来 人民币 (4)分行收到总行下划款项后,转销逾期贷款本金及利息时: 借:913同城人民银行往来 人民币 贷:740逾期贷款 人民币 贷:951—(07)特种贷款利息收入 人民币 同时: 借:890未收催收利息 人民币 贷:790应收催收利息 人民币 三、请各行接到此文后遵照执行。凡与《解决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租金拖欠问题特定贷款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账务处理”内容有冲突之处,以本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