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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受理希望工程捐款账务处理办法》的通知

2008-02-16 08:50 次阅读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受理"希望工程"捐款账务处理办法》的通知   1997年5月26日  建总函字[1997]第254号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省、市、区"希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建设银行受理"希望工程"捐款账务处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中国建设银行受理"希望工程"捐款账务处理办法(修订)   根据十个行受理"希望工程"捐款的试点情况,结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希望工程"捐款财务处理的要求,经两家研究,现对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青基会联合下发的建总发字(1997)第36号所附《中国建设银行受理"希望工程"捐款账务处理办法》修订如下:   一、捐款使用的会计科目   1.在"729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希望工程捐款户",专门核算储蓄网点受理的希望工程捐款。   2.在"重要空白凭证"表外科目下增设"希望工程捐款收据"户,专门核算"希望工程捐款收据"的领取、使用、结存情况。   二、捐款使用的会计凭证   1.取消"希望工程结对资助登记卡"。改希望工程捐款凭条为一式二联,统一格式,各一级分行统一印制,统一下发。凭条由捐款人在捐款时填写,第一联作贷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上划捐款时上交中国青基会留存。   2.希望工程捐款收据一式三联,由中国青基会统一格式,统一印制,各分行统一下发。受理网点经办人员接受捐款后按号码逐笔逐份顺序签开,不得跳号。希望工程捐款收据视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各受理网点应按整本领用,不得拆开分散使用。第一联中国青基会存根,第二联受理网点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第三联交捐款人做捐款收据。   三、捐款使用的账簿   设希望工程捐款登记簿(也可用有价单证登记簿代替)。根据希望工程捐款凭条第一联,按一般性捐款、结对捐款分类逐笔登记,登记时要注明日期、捐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编、捐款收据号码等内容,接受捐款时记收入栏,划出捐款时填付出栏,余额填在"结存栏"。满页时结出收入和付出栏累计余额,并结转下页。   四、受理捐款时的账务处理手续   受理网点接收捐款人捐款时,应先请捐款人填写"希望工程捐款凭条"一式二联,连同现金一并交临柜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审核凭条填写是否清楚,项目是否齐全,清点现金无误后,根据捐款凭条,填写"希望工程捐款收据"一式三联(上机网点可用计算机打印),同时在捐款凭条上注明收据号码,并根据捐款凭条第一联,登记"希望工程捐款登记簿"。   会计分录:借:现金--储蓄所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希望工程捐款户   经审核无误后,在希望工程捐款凭条一、二联上加盖"现金收讫章"(转账加盖"转讫章")和经办人、复核人名章,在希望工程捐款收据第一、三联上加盖"业务公章"。第一联与整本收据一起留存,待整本收据用完后,整本上交事后监督,第三联交捐款人收持,第二联与凭条第一联营业终了后送事后监督凭条第二联专夹保管,待上划捐款时作希望工程捐款上划表附件。   五、事后监督的账务处理   储蓄事后监督收到受理网点交来的希望工程捐款凭条第一联和希望工程捐款收据第二联后,应认真核对捐款收据与凭条姓名、金额等是否一致,号码是否正确。无误后登记希望工程捐款副本登记簿。捐款收据和捐款凭条随当日凭证装订。事后监督应每月与储蓄网点核对一次希望工程捐款登记簿余额是否一致。   六、上划捐款的处理   上划捐款情况由一级分行汇总,每年的2、4、6、8、10、12月(双数月份)末后5日内上划总行营业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账号26100035)。各一级行可按此时间要求对所属网点的上划时间提前做出统一安排。   各受理网点上划希望工程捐款时,应先将专夹保管的希望工程捐款凭条第二联进行整理汇总与希望工程捐款登记簿余额核对相符,填写"希望工程捐款上划表一式两份,一份随划款凭证送会计部门,一份连同捐款凭条第二联及用完的整本收据存根送事后监督。填列上划表时要按一般性捐款、结对捐款分别填列,并结计合计金额,备注栏请注明一般性捐款、结对捐款的上交凭条张数。   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希望工程捐款户   贷:内部往来--管辖行往来户   事后监督收到上述凭证后应进行认真审核,将上划捐款笔数、捐款金额与事后监督副本登记簿核对一致,并作划款账务处理,然后将所辖网点的希望工程捐款凭条第二联汇总,并填制全辖汇总的"希望工程捐款上划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同级会计部门上划捐款,一份连同希望工程捐款凭条第二联及用完的整本收据存根,交地、市行储蓄管理部门。各级会计部门应专门设立希望工程捐款划款户,并与同级储蓄部门上划捐款核对一致。地、市级行储蓄管理部门和会计部门比照支行做法,将捐款款项及凭条连同整本收据上划和上交一级分行,一级分行汇总后将捐款上划总行营业部。凭条第二联及整本收据存根随本分行上划表一并交当地青基会。储蓄所保留的整本收据存根,应当保持连号,作废的加盖"作废"戳记后,三联应同时在整本收据内保留,一并上交。   各级储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希望工程捐款款项上划及凭证上交事宜,设置有关登记簿,做好凭证的交接登记和汇总工作,以保证捐款上划和凭证上交的及时性、正确性。   各一级分行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操作细则,上机网点要增加受理希望工程捐款账务处理程序,并对临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七、对各省青基会的要求   1.各省级青基会应随时掌握建行捐款收据的使用情况并及时领取和发放捐款收据,发放收据时,应以"本"为单位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2.省青基会应在每双数月份的中旬主动到建行一级分行收取捐款凭条第二联及整本收据存根和一级分行的上划表,并与一级分行做好交接登记手续按中国青基会要求及时转交中国青基会财务部。   3.省青基会收到建行一级分行交来的捐款收据存根联时,要认真复核每本收据是否齐全连号,并将每本收据的起止号码注明在捐款收据封面上,待收齐每批所领收据的存根后,交给中国青基会财务部。   附:一   为圆满实现您的爱心,并配合我们的管理工作,烦请您认真填写如下表格。谢谢!   希望工程捐款凭条年 月 日    捐款人或捐款单位 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交款方式      阶段 转账凭证号码        金 额 人民币(大写) 百 十 万 千 十 元 角 分                    请选择捐款意向在下列方框内打√口一般性捐款口结对捐款(救助一名失学儿童需捐款400元,您的捐款用于救助   名失学儿童   捐款收据号码:      复核:    经办:  第一联银行代记帐传票面     第二联基金会留存   附:二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国建设银行   希望工程捐款受理处   专用收据   年 月 日  财C400-02-03 № 0430501   希望工程捐款 小写金额                大写金额             谨代表受助儿童感谢您的慷慨捐赠   捐赠者         经手人   □企业凭此收据可以申请免税   □全国希望工程咨询电话:(010)64035547 64033906 传真:(010)64033895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办公地址:北京交道口南大街后圆恩寺胡同甲1号邮政编码:100009   附:三 希望工程捐款上划表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截止时间     各类捐款金额   一般性捐款(标准不限)        结对捐款(标准400元)                      合 计 金 额     备  注       主管签字: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