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财经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单位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8-02-16 08:47 次阅读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单位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0年2月29日 冀地税函[2000]2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单位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   [2000]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单位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2000年2   月1日国税发[2000]27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