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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不设股票交易岗,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

2008-02-16 08:46 次阅读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企业不设股票交易岗,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    1994年4月6日 证委发[199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在去年股份制改造、组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过程中,有些   地方出现了职工在上班时间请病、事假等方式进行股票炒作的现象,某些企业甚至为   职工设立专门的股票交易岗位,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加强生产管理,促进我国企业股份制和证券事业的健康发展,   现要求企业一律不准为职工设置任何类型的股票交易岗(点);已经开设的,要采取妥   善措施迅速停止活动;企业应对职工的投资意识和愿望进行教育并加以正确的引导。   以上通知,请转发所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