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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三-19)

2008-02-16 08:40 次阅读

二)负债类科目   21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   2111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借记“物资采购”、“库存商品”、“应付账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企业开出的商业汇票,如为带息票据,应于期末计算应付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票据到期支付本息时,按票据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未计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应付票据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按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到期不能支付的带息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时不再计提利息。   三、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本息。   2121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三、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以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企业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企业以短期投资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短期投资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大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小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2.企业以其存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该项存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原材料”等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支付的其他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大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按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小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3.企业以其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4.企业以长期投资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该项长期投资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大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小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5.企业以无形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大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小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6.企业以部分非现金资产和部分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应按支付的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务的账面价值减去以现金清偿的部分后的金额,作为债务的账面价值;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部分,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7.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同时债权人支付部分现金的,应将接受的现金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务的账面价值加上收到的现金后的金额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三)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   (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修改其他负债条件后未来应付金额小于债务重组前应付账款账面价值的,应将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支出的,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中。或有支出实际发生时,冲减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如果在未来偿还债务期间内未满足债务重组协议所规定的或有支出的条件,即或有支出没有发生,其已记录的或有支出分别情况处理:若按债务重组协议规定,或有支出的金额按期(按年、季等)结算,应当在结算期满时,按已确认的属于本期未发生的或有支出金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若按债务重组协议规定,或有支出的金额待债务结清时一并计算的,应当在结清债务时,按未发生的或有支出金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五)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混合重组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企业应以先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债务转为资本,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四、企业将应付账款划转出去,或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直接转入资本公积,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2131 预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二、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购货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万余额,反映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应由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