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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2008-02-16 08:39 次阅读

财 政 部   关于印发《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   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94)财会字第31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现将《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如在执行中有什么问   题,请及时告我部。   附件: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   1994年7月6日   附件:   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   最近,一些地区、部门及企业反映,在现行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有些会计处理   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支付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支付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的支出,   不属于利润分配的范畴,因此在会计上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上述支出时,借   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购入材料因款收到发票帐单而于月终暂估入帐时,是否要暂估增值税的进项   税额?   购入材料因款收到发票帐单而于月终暂估入帐时,可只估计材料成本,不需要将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帐。   三、对自产用的产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自产自用的产品主要包括用于在建工程(施工企业为专项工程)、管理部门、非   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   面的产品。   自产自用的产品在会计上应按成本结转,不作为销售处理。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移   送使用时,应将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中,借记“在建工程”(施工企业   为“专项工程支出”)、“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产成品”   (施工企业为“专存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科目。因将产品用于上述用途而   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税金,也应按用途记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   (施工企业为“专项工程支出”)、“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科目。   四、对于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分别不同情况按下列方法处理。   (1)对于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部分,   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企业收取押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因逾期未收回包装   物而没收押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这部分没   收的押金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税金应相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借记“其   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金-应   交消费税”等科目。   (2)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   押金,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部分,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收取押金时,借   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押金时,   没收的押金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税金,应先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   冲抵,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科目,冲抵后的净额自”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入”营业   外收入“科目。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土地一次性收回的租金在会计上如何确认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的土地,应于签定出租合同、协议后,按土地   的实际成本,借记“出租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如合同、协议规   定出租土地的全部租金一次收回,应增设“271递延出租收入”科目,核算这部分   已收回但应递延的收入,并在租赁期内将其平均转作当期收入,同时结转本关成本。   企业在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出租收入”科目。每期转变   作收入时,借记科目,贷记“出租开发产品”科目。   “递延出租收入”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长期负债类(外商投资企业   为其他负债类)下单列“递延出租收入”项目反映。   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递延出租收入的本年增加数应在其他来源类“(3)增加   长期负债”项目反映(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在其他来源类“(7)增加其他负债”项   目反映)。递延出租收入的本年转销数应在本年利润类“(2)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及其他资产摊销(减其他负债转销)”项目(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为“无形资产及其   他资产摊销(减其他负债转销)”项目”(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为“无形资产及其他   资产摊销(减其他负债转销)项目)中反映。   六、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商品时交纳增值税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代理出口商品的外贸企业,在收到委托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记“应交   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并在出口后,按应   收取的手续费,借记“应付帐款”科目,贷记“代购代销收入”科目。收到购货方的   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同时赁有关单据向税务机   关办理退税手续。收到税务机关的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企业将贷款和出口退税的扣除应收手续后的差额退   还给委托方时,借记“应付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七、企业收购农产品或废旧物资交纳增值税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按其买价和10%的   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根据《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   》94)财税字第012号的规定,企业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根据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额。   企业购入上述农业产品或废旧物资时,按买价或收购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按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税额)”科目,按买价或收购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