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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同意众华所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

2020-03-04 02:18 次阅读

中国会计视野讯 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改工作核查情况及处理决定的通知》。

众华应对核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深入整改,有效防范质量控制和一体化管理风险,并向财政部、证监会和中注协报告整改情况;同意众华自2020年2月29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众华应当自2020年3月1日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开展证券服务业务。

以下为公告全文:

财政部会计司 证监会会计部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改工作核查情况及处理决定的通知

财会便〔2020〕11号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发布,2012年修订)》(财会〔2012〕2号)和《关于责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财会便〔2019〕42号,以下简称“42号通知”)的要求,财政部、证监会成立联合核查组,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3日至19日,联合核查组对众华总所和北京分所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过程中,核查人员采取了询问了解、人员约谈、实地观察、文件检查、业务抽样、数据分析等方法,查阅了众华108项内部管理制度,了解涉案项目及其他特定项目的自查整改情况,逐项复核了事务所层面内控制度自查中发现的24个问题,抽检了11个业务项目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对其他事项进行核查了解,主要关注众华在内部治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及质量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经核查,众华已于2019年10月28日起全面停止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于11月16日向财政部、证监会提交了书面整改计划表,12月27日报送了《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对因圣莱达(SZ002473)、雅百特(SZ002323)两家上市公司审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执业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完善了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同时对事务所全部特定项目2018年报审计进行了自查,并完善相关工作底稿。

二、核查结果

根据财会〔2012〕2号和“42号通知”,核查工作是对众华整改情况进行的有针对性的专项核查而非全面检查。核查发现,众华自2019年10月28日起已全面停止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通过采取改进内部治理、强化分支机构管理、修订完善制度、加强风险管控等措施进行了整改。经核查,众华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和一体化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客观上构成对众华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的风险隐患,主要包括:在内部治理方面,众华在合伙人管理、对质量承担领导责任、内部文件制发流程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在一体化管理方面,众华在合伙人技术标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在质量控制方面,众华在项目分类管理、人员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内部监控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

三、处理决定

根据众华整改情况及核查组的核查结果,财政部、证监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众华应对核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深入整改,有效防范质量控制和一体化管理风险,并向财政部、证监会和中注协报告整改情况。

(二)同意众华自2020年2月29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

(三)众华应当自2020年3月1日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开展证券服务业务。

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