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22日,四家A股上市保险公司已悉数披露今年前三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今年前三季度,四家A股上市保险公司合计原保险保费收入13945.5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长期资金代表的保险资金动向颇受关注。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支持保险资金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符合价值投资原则,既是保险资金优化配置结构的客观需要,也是发挥保险机构投资者作用的重要体现。
10月22日,中国人寿报收于22.32元/股,涨幅7.12%;新华保险报收于50.31元/股,涨幅4.86%;中国太保报收于36.14元/股,涨幅4.00%;中国平安报收于67.93元/股,涨幅 3.52%。
保费增长、产品谋变
以集团为主体的上市保险公司中,中国平安原保险保费收入5615.4亿元,同比增长19.1%。其中,平安人寿、平安产险、平安养老及平安健康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3601.82亿元、1811.47亿元人民币、173.64亿元及28.48亿元。
中国太保原保险保费收入2645.09亿元,同比增长14.4%。其中,太平洋人寿、太平洋产险原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1759.25亿元、885.84亿元。
以寿险为主体的上市保险公司中,国寿股份原保险保费收入4685亿元,同比增长4.1%;新华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000.08亿元,同比增长11%。
中国人保回归A股在即。10月22日,中国人保发布公告称,将A股发行股数确定为不超过18亿股,并将实施战略配售,将部分股票配售给符合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投资者。
目前,从各家券商研报看,均看好上市保险公司发展前景。某券商分析师表示,上市保险公司负债端改善,资产端边际好转,估值提升空间大,保险行业“优于大市”。
不过,面对一些保险公司的“新打法”,上市保险公司亦在谋变,以求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风险保障、产品质量、发展动力、发展效益等方面,发挥更大优势。
例如,近日蚂蚁金服联合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推出的相互保险产品——“相互保”便在行业内引发广泛讨论。与一般保险产品根据疾病发生率定价、需先行支付固定保费不同,“相互保”服务根据实际发生赔付案例的情况进行费用分摊。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强调,“相互保”是在银保监会备案通过的保险产品,承保公司信美相互也拥有相互制寿险牌照。这与网络互助平台推出的“互助计划”有着本质区别。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最新发布的《寿险产品保障升级与创新》课题研究报告指出,目前,行业经营模式普遍以产品为中心,由精算团队主导,满足渠道需求设计,形成以单一主打产品为核心,并对所有客群适用同样的标准销售流程。然而,面对日益多样化的消费者需求、同质化与价格战加剧的竞争格局,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为代表的新技术,传统的“以产品为中心”模式将无法适应新的市场环境,需要向“以客户为中心创造价值”的新模式进行转变。
该报告认为,新模式中,产品的创新与设计思路将来自于对消费者的洞察以满足其需求,并定期根据市场趋势进行动态调整;产品的销售环节将通过新技术实现多渠道的整合和精准营销;产品也将与服务模式紧密绑定,通过多渠道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触达,最大程度释放产品价值。
互联网保险的成长与烦恼
事实上,变化来自方方面面。近日,市场流传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草稿)》征求意见的函显示,其他保险公司变更为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参照新设保险公司的方式提出申请,具体条件和程序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
这意味着,其他保险公司将来可以转制为互联网保险公司。相对于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的线上经营险种不受分支机构限制。
事实上,上市保险公司对互联网业务亦颇为重视。例如,中国太平董事长罗熹履新后,其调研的首站便是中国太平在张江的数据中心,可见其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过,从保险科技运用领域看,运营管理和销售领域方面对保险科技运用比较充分,但消费者获得感并不强,保险误导、理赔难等问题仍屡见不鲜。
需要重视的是,近年来,国内互联网保险市场发展迅速,在过去五年间增长近20倍。随着互联网渠道保费规模的增长,投诉亦较为突出,主要反映销售页面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拒赔理由不合理、捆绑销售保险产品、未经同意自动续保等问题。投诉险种主要集中在退货运费险、手机碎屏险、航班延误险、账户安全险等。
对于互联网保险的长远发展趋势,不少受访者都表示,互联网不能仅作为保险的销售渠道,更要发挥保险科技的优势,优化和改善保险用户的体验。众安保险董秘王敏表示:“保险科技行至中段,保险与科技加速深度融合,但科技作为一种手段,在推动保险业发展时要遵循市场的内在规律,在监管框架下规范经营。无论从监管导向,还是从保险科技发展的角度,其目的都是改善和提升用户的体验,包括运用科技手段帮助解决信息不对称、销售误导、理赔难等行业问题。”
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资本市场调整之际,保险资金的运用备受关注。
10月19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具有仓位水平递增、以大盘蓝筹为主要标的、总体呈现净买入的特点,为资本市场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保险机构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在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优化投资者结构、稳定资本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负责人续称,作为监管机构,我们一直支持保险公司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操作,坚持审慎、稳健和价值投资,积极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其中,对于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横琴人寿行政总监、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王立川认为,通过设立专项产品来参与,而不是直接购买特定股票,实际上是形成了一道前置的风险管控举措。因为有资格设立的,大都是符合一定资质的保险资管公司、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回避掉非理性投资以及浑水摸鱼的情形。
据悉,专项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发行,面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标的,参与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该产品将设定合理锁定期,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主要采取股东受让、上市公司回购以及其他方式平稳退出。目前,监管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并指导相关机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