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褒奖诚信、联惩失信”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最新进展,介绍税务部门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做法和成效。
2018年1至6月,各级税务机关公布“黑名单”案件278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0%。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050件,占比74%;偷税案件497件,占比18%;骗取出口退税等案件234件,占比8%。
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下半年税务总局将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等部门,进一步突出案件查处,集中组织开展破案攻坚会战。
除了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那些诚信纳税的企业也将享有更多政策激励。对于纳税信用A级企业,将享有包括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多项授信联合激励措施。
破除执行难题
执行难是行政执法机关普遍面临的社会性难题,作为税务稽查部门也不例外。
联合惩戒机制使得当事人一旦进入“黑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黑名单”公告的社会影响和惩戒效应,能改变“老赖”的行径。
如贵州遵义某医药公司,之前只申报企业已经开具了发票的收入和少部分未开发票的零星收入,对于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客户的销售收入则不入账申报——以此隐匿销售收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2017年遵义市税务部门稽查局通过医药管理系统的销售数据与其财务系统数据进行逐一比对,确定该企业隐匿销售收入7000多万元。对于稽查局下达的处罚决定,该医药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长期拖延缴纳税款。
经过稽查人员对税收“黑名单”制度的解释,因为如果拖延缴纳税款纳入“黑名单”,企业负责人、股东及财务人员的个人信用、银行融资、政府扶持等多方面将会受到严格限制。后来该医药公司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清缴税款和罚款。
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达到10340件。其中,2018年1至6月,各级税务机关公布“黑名单”案件278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0%。
“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对‘黑名单’当事人采取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等措施”,税务总局稽查局李国成巡视员在发布会上表示。
除了税务部门的惩戒措施,联合惩戒措施也在不断落实。截至2018年6月,公安部门共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出境1926人次;6737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7456户当事人被推送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另外,还有9.5万户“黑名单”当事人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等方面被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
打击虚开骗税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在“黑名单”案例中占据很大比重,也是近年来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严厉打击的对象。
“根据近年来查处的案件分析,骗税和虚开案件除具有专业化、团伙化、隐蔽化等传统特点外,当前骗税和虚开还呈现诸多新趋势。”李国成介绍。
比如,从作案方式看,短平快特征明显。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虚假地址注册大量空壳公司,通过中介机构和代账会计办理涉税事项,实施不法行为后迅速走逃失联。
今年1至6月,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对5.63万户涉嫌骗税虚开企业开展检查,查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挽回税款损失48亿元;已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227万份,涉及税额434亿元。
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办特派员谢滨还介绍了两起由北京特派办主导,联合辖区内税务、公安部门破获的区域广、案值大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典型案件。
“我们采取的突破方法是出其不意检查账簿,冻结资金账户和跨区域检查固定虚开证据。”谢滨介绍。
在北京某纺织品公司特大虚开案中,嫌疑人丁某在北京、天津两地设立6家空壳企业,大肆对外虚开内容为纺织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全国12个省区市的下游企业169户,涉及发票7516份,案值13.98亿元。
首份激励备忘录出炉
除了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对于诚信经营的纳税人,也将享有更多政策激励。
税务总局此前出台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评价(从高到底分别为A、B、C、D级)。
这些分级管理的不同纳税信用企业,分别享有不同的政策待遇。“通过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与税收征管系统实时对接,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系统会自动提示纳税人信用级别,为在税务系统内部实施以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基础的分类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表示。
不仅如此,税务部门还积极推动纳税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对接。比如,税务总部与银监会创新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实现了“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的对接,将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
数据显示,从2015年至2018年一季度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守信企业发放贷款72.7万笔,其中涉及小微企业58.4万笔。
“税务总局与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了首份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推出了涵盖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的41项授信联合激励措施,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使得A级纳税人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机会。”付树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