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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促软件产业发展的建议

2018-06-19 10:23 次阅读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之一,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发展软件产业可以增强对制造业的辐射作用,提高国民经济的信息化程度,引导企业向产业链的高增值环节、高技术含量领域延伸,拉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全程发展,打造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优势。深圳市南山区国税局充分落实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为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创造条件。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情况
  软件业作为软件企业的汇集,通常有四种业务类型:通用软件产品、定制软件产品、系统集成和售后软件服务。软件行业的具体特征可概括为高技术、高风险、高开发成本低生产成本、高回报率和高成长性。

  我国软件产业基于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较多的政府扶持政策,发展基础不断得到夯实,产业链日益完善,同时国内软件市场规模巨大,为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下,新兴信息技术必将使软件产业结构向高级化方向发展,因而使软件产业的进步更加依靠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而且具有高附加值的核心技术与服务将在软件产业发展中拥有更加突出的地位。

  二、税收政策对软件行业发展的作用
  南山区国税局管辖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纳税人户数近五年增长迅速,年平均增长3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纳税人占全部纳税人的8.75%,占全市软件业纳税人的11.01%。

  增值税优惠政策对软件行业的促进作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对软件企业最直接的作用是增加企业净利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与传统企业平均税负率5%相比,税负率降到3%以下的软件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处有利地位,从根本上解决了软件企业发展的阻碍,使软件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得到更快的发展。同时,有利于软件企业的筹资融资,扩大再生产。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软件行业的促进作用: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款只能专款专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有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投入,将会提升软件企业的研发能力;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激励下,企业积极更新研发设备、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提高企业竞争的硬实力;激励科技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为软件企业节约资金,投入新研发项目;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科技企业通过加大研发力度,有效提升盈利能力,产品附加值明显高于一般企业。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了企业的净利润;促进税收快速增长。在优惠政策带动下,软件企业实现了“减负—研发投入—增加产能—盈利增强—税收增长”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扩大了税基,最终带来税收总量的增长;实现产业结构优化。服务收入所占比重逐年提高,软件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由原来的以软件产品和系统集成为主导,形成了以软件产品、系统集成、软件技术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和IC 设计为主体,更加完整和均衡的产业体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软件产业在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管理软件、游戏动漫软件等领域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和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吸纳就业成效明显。目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已经形成以高等院校软件专业为主,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部门为有益补充的生态化人才培育体系。

  三、促进软件行业发展的建议
  一是完善支持中小型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门槛较高,中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盈利能力弱,取得的资质认证少,发展壮大需要较长时间,所能享受的优惠很少。建议研究出台鼓励软件产业风险投资、软件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考虑针对中小型软件企业出台附加或补充的财税优惠措施,使软件产业财税政策更全面,引导性更强,长远效果更突出。二是完善软件企业即征即退政策。考虑适度扩大软件产品成本结构中进项税的抵扣范围,或将享受政策的软件直接改为使用相应的较低税率等,可以避免纳税人普遍反映的即征即退政策中退税周期过长、手续繁琐等问题。三是完善吸引软件人才的税收政策。软件人才是软件行业发展的核心,建议制定全方位的税收政策吸引并留住软件人才,从工资标准、科研经费资助、住房和保险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鼓励软件人才创办企业,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应用产品。四是形成完整统一的财税政策。对现行的与软件产业发展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把散见于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具体优惠措施归纳统一起来,并与专项资金相互补充和协调,形成全国完整统一的软件产业财税政策,减少政策之间的重复、交叉和空缺,以保证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作者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