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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2016年营改增减税规模将超5000亿元

2016-12-27 10:45 次阅读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2016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一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营改增等各项税收改革,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服务水平。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小微企业享受税收减免853亿元,同比增加120亿元,增长16.4%;7-10月,全国资源税总体减负30亿元,降幅22.57%;2016年全年,营改增减税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

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切实减轻企业税负,税务部门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方面,都对小微企业给予了直接减免税的照顾。特别是近几年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月销售额从2万元提高至3万元;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3万元跃升至30万元,覆盖所有小型微利企业。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先后4次对18个省份开展明察暗访和“回头看”,促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地。从税收数据看,税收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成效显著。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小微企业享受税收减免853亿元,同比增加120亿元,增长16.4%,有力促进了小型微利企业向好发展。全国小型盈利微利企业盈利,从一季度末的18%提升到三季度末的20.1%。

对重点群体、残疾人、军转干部、随军家属、退役士兵等创业就业的主体,国家也通过减免税消除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对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给予8000元,最高9600元的限额税收减免。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给予工资100%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残疾人个人创业给予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对军转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全额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限额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2016年前三季度,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重点特殊就业群体共减免税收96亿元。

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小微企业有了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企业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税务登记户数已由2012年的3460万户增加至2016年10月底的4700多万户。

一年来,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创业创新。孵化平台是创新的土壤。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研发投入是企业创新的支撑。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国家对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对引领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留抵退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外,还对计算机制造等10个重点行业研发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政策,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今年前三季度,加速折旧政策为企业减税73亿元。

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今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大多数行业都能受益于增加抵扣从而减少重复征税。从目前情况看,2016年营改增减税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

资源税全面从价计征改革是继营改增后今年又一项重大税制改革,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开。从7-10月改革实施情况看,按改革前政策计算,全国129个税目应征资源税费132亿元,改革后,实际征收资源税收入102亿元,总体减负30亿元,降幅22.57%,绝大部分税目负担下降。按照改革新设促进资源节约的优惠政策,改革四个月,全国共为充填采矿、衰竭期矿、综合利用矿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资源税9628万元,鼓励企业充分回收利用尾矿、矿渣等资源,促进资源节约开发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