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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授基层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权限

2016-12-12 10:55 次阅读

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可通过理顺机构职责、改革缴税方式、增授管理权限、畅通信息渠道和激发干部活力,加强对汇总缴纳企业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税收征管,以促进汇总缴纳企业的税收管理现代化。

笔者对江西省鹰潭市银行、电信和保险等央企、其他国企大企业所属的106户汇总缴纳企业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调研后发现,现行总分机构“总局统揽,省局协调,基层基础管理”的税收管理模式总体适应大企业管理要求,也在当前的总分机构征管及风险控制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的管理不同程度地存在动力缺失、能力有限、信息闭塞和潜能未尽等问题,需要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以促进汇总缴纳企业的税收管理现代化。

理顺机构职责,实施扁平管理。当前尤为迫切的是,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完善管理机制,构建主管企业集团税务机关和主管集团成员企业税务机关协同推进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一是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总局—省局—市局”三级大企业管理机构模式,实现机构设置的扁平化。二是具体明确省、市、县大企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避免职责交叉、运行不畅,发挥不同层级比较优势,实现工作任务推送的扁平化。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规范化。

改革缴税方式,激励基层管理。三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查补税款也不能就地入库的规定挫伤基层主管税务机关的积极性。可以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经验,在分支机构之间规范、合理地分配税款,对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所得税就地预缴管理以及将分支机构的查补企业所得税税款改为全部或部分就地缴纳入库,调动基层主管局的积极性,激励基层局实施有效管理。

增授管理权限,夯实基础管理。适当增授基层管理权限,将一些总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好管、管不了的一些管理事项交由基层主管税务机关来管理,能够更好地实施税收监控。例如,分支机构费用开支真实性、票据合法性的审核管理工作量大,可将这项管理工作交由基层税务机关承担,监控面、监控效果将得到有效提高。

畅通信息渠道,实施动态管理。要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和完善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信息交换平台,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一是横向互动。总机构将分支机构相关数据定期向总机构税务主管机关清分和传递,再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清分下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便于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宏观把握,为各基层局开展有效监管打好基础。二是纵向联动。在风险应对中,各基层税务机关发现的风险点经国家税务总局或总部所在地汇集和清分后,再下发指导基层税务机关核查,将全面提高风险应对成效,将应对成果最大化。

激发干部活力,提升团队管理。要充分整合系统内人力资源,组建专业团队,加强专业化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团队的专业化程度。

课题组成员:熊战波 陈海燕 贾建平 彭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