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税务系统推出了电子发票,但管理始终拘泥于现有纸质发票的特点,电子发票的管理仍然处在“信息孤岛”上,例如,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对发票进行管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未实现全国互联互通;发票的功能定位始终围绕报销和抵扣,没有充分发挥“收、付款凭证”的主体功能。
跳出发票管理的传统模式,抓住能反映信息真实性的载体,是推进未来发票管理成功的关键。无疑,银行、各大电商和第三方平台等是当前反映信息真实性最主要的载体,建议采取植入式电子发票,让电子发票“寄生”其中。即充分利用银行的转账支付系统、淘宝等电商平台的订单系统和微信支付凭证等,对各类交易行为较为成熟的信息平台,直接加载植入发票生成系统,在打印件或电子存储件里显现发票号码及交易内容的电子凭证。
笔者认为,基于当前的信息技术,在系统中添加一个小小的软件模块,只需在数据库中添加几个语句即可生成普通电子发票。当然,银行及各大电商等信息平台是否愿意信息共享、协助植入电子发票的生成空间是问题关键。政府机关及财务管理正规的企业是发票的主要需求者,也是未来电子发票主要需求者。对所有应植入而不植入电子发票信息的凭证,税务机关都不予以认定,就会促使市场主体自然选择植入电子发票系统的银行和电商平台。
要想提高开票和索票方的主动性,可采取和彩票类似的激励机制,例如,电子发票出票后,由受票方将号码推送到国家税务总局层面的电子发票摇奖池,摇奖池设置不同等次的奖励并定期摇奖。同时,引入开票纳税信用测评机制,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如果开票方应开而未开发票,对经营者和电商运营者同时进行处罚,并视为不诚信纳税行为,在电商经营户的首页醒目位置公布。
电子发票的推行应采取渐进的方法,先搭建植入式电子发票模式,然后不断完善模式的参数指标,不断扩大植入点,增强公众主动开票、索票的意识。对电子发票的管理,短期内仍以传统管理方式为主,但应逐渐与各类信息平台开展合作,对产生的电子发票数据加以清分归集,逐渐掌握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然后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调整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电子发票管理稽查局。
作者单位:安徽省黄山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