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中部省份某市财政局召集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开会,口头传达了让各单位下属的一些企业,提前交部分税款,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做一些贡献。
参会的一位建筑公司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按现行规则,建筑业公司需在项目所在地预缴部分收入。很多项目本来就属于地方政府,提前交点税,为地方税收多做点贡献也是应该的。
4月中旬,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做好营改增试点前税收征管工作。通知直指部分地方政府存在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等收入非正常增长的情况,部分存在搞运动式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
财政部掌握全国财政数据,从收入数据上能大致判断哪些地方弄虚作假,哪些地方收入存在虚高。而且财政部对地方“抬高收入”的手段也有所了解,诸如跨月、跨季度预征预缴税收,该纳入增值税抵扣的不让抵扣,运动式清理欠税、补税,甚至是与企业串通调账。
中央对地方的情况心中有数,地方对中央的做法也不糊涂。东部某省会城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是一名“老财政”,经历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历次央地收入调整,包括企业所得税央地分成比例的数次调整。
这位“老财政”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每次央地收入调整前,地方政府都会“惯性”地对地方管辖的税种进行一轮清缴,中央下令清查的政策很快会跟上来。这次营改增也不例外。
“不能收过头税,这种中央派人一查就能发现,而且企业也不会答应。但合理清缴欠税是应该的,在正常工作范围内,清查那些该缴未缴的收入。尤其营改增之后,纳税人的信息都转给国税了,不归地税管了,想收也收不上来了。”
赶在规则改变之前,地方政府的利益该维护的要维护,这是地方政府的行事逻辑。上述“老财政”直言,该归地方政府的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没有影响中央政府的利益。
财政部表示要严肃处理地方运动式清缴税款,给出的理由之一在于,当前经济运行基础不稳固,只有减轻企业负担,调动企业积极性,才能落实稳增长调结构的目标。部分地方对企业开展运动式清税,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负担。
为了避免地方政府运动式清税行动的蔓延,上述通知对营改增后的税收征管权力也做出了规定,营改增之后,需补缴营业税的应税行为,仍由地税机关负责追缴,国税部门予以配合。
西部某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财政收入对地方政府很重要,是一些地方官员考核指标。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压力也很大,赶在营改增之前,补征部分欠税,对于缓解地方税收征管任务是很有帮助的。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除了考核指标外,地方政府稳增长也要靠财政资金的投入,通过清缴欠税,能充实地方财力。当然,他也直言,地方习惯性抬高收入基数,也有为后续设计分配规则争取更多地方利益的考量。
央地收入格局变动,为了减少改革阻力,一般遵循“保基数、动增量”的原则。即,各地既有的利益不触碰,主要在增量调整方面做文章。
营改增之后,央地收入面临调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期表示,鉴于税制改革未完全到位,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有一个过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对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需要有一个过渡方案。目前,过渡方案在研究制定过程中。按照“存量不动,增量调整”的原则,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
如此规则下,地方当期收入多少,将决定此后长期收入基数,地方政府更有冲动来“保护”好这个基数。
税收征管本来就有弹性,很难做到应收尽收;在中国,由于税收指令性任务仍存在,这个弹性可挖掘的空间还不小。
一些大户企业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地方当年收入如果完成得好,到年末可能就会让企业缓交税款,留待第二年;如果当年任务完成有困难了,税收专管员会提示让提前交点税,这时候企业还得配合把会计账目做好。
央地收入分配规则调整前夕,参与各方加大博弈力度,尽量争取自身合法利益,似乎也是合理之举。尤其对于那些财力比较雄厚的地方,如一二线城市,可供涵养的税源更多,在充满弹性的税收征管现实面前,挖掘历史欠税、为后续多年收入打下基础,也就不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