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业内一年一度的盛会,刚刚闭幕的“2014年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研讨会”为今年券商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 而在此次研讨会上重点探讨的私募市场、财富管理、互联网证券、融资业务、投资咨询、风险管理六大方面业务的发展创新,也成为了未来一段时间券商创新的重点方向。
私募有望成为
券商核心业务
“新《国九条》的颁布与实施,私募业务将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为证券公司提供新的发展机遇,有望逐渐成为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安信证券董事长牛冠兴表示,当前,互联网金融正在以势不可挡的力量颠覆证券业传统的商业模式,公募业务的商业利润正在不断被蚕食,因此证券公司必须在强化公募业务发展的同时,要着力发展私募业务,优化业务结构。
他提出了发展私募市场的四方面建议:一要发挥证券公司在市场组织方面不可替代的功能,提升私募市场组织效率;二要发挥证券公司产品创设的主导作用,增强私募市场的金融服务能力;三要发挥证券公司的做市交易功能,提高私募市场的流动性;四要发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防范和降低私募市场风险。
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王庆则认为,私募基金应在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创新创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要坚守三条底线:一是要坚持诚信守法,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二是要坚守“私募”基本原则,不得变相进行公募;三是要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在具体落实上,私募基金业应从自身经营管理入手,处理好发展中的三个重要关系,练好四项内功,才能把握新时期的历史机遇,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券商柜台市场的创新发展,广发证券(10.43, 0.00, 0.00%)总裁林治海表示,柜台市场是“机会”市场,理论上传统方式不能完全解决的需求可以在这里寻找出口。证券公司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券商柜台业务将打通场内外业务的联系,从而拓宽单一业务的价值链。例如利用柜台业务集聚资源和灵活变通的优势,解决中小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的结构化融资和市值管理需求。
因此,他认为,监管机构应鼓励柜台业务自主创设产品,从事前审批制转为业务引导,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包括柜台业务产品及其对冲交易相关的风险监控指标,场外业务信息集中报送和行业信用体系。
此外,在对私募市场的监管方面,牛冠兴认为,如果说在公募市场,对证券公司是严格监管,重在规范,而在私募市场,对证券公司则要放松管制,鼓励创新,发挥其特殊的市场功能,推动私募市场的创新发展,提升对实体经济、对创新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
尽快实现财富管理与
资本市场的对接
“要促进财富管理健康发展,首先需要培育健康的资本市场。”银河证券董事长陈有安表示,目前中国居民非金融资产和现金存款资产占比过高,实际上也是我国的财富管理发展滞后的表现。这从居民的收入结构中也可窥见一斑。中国近年来财产性收入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在2%左右。而美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约为40%,90%以上的公民拥有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
陈有安指出,促进财富管理健康发展需要进行金融创新,加大金融供给,实现财富与实体经济的对接,达到财富持续保值增值的要求。这要求我们加大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期权衍生品市场、PE(私募股权投资)和VC(风险投资)的发展,增加居民财富的投资渠道,实现资本与项目、资本与企业、资本与市场、资本与资本的对接;尽快建立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互补性较强的金融组织体系和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未来15年将是中国财富管理将蓬勃发展的时机。” 诺亚控股董事长兼CEO汪静波说,中国30年富裕起来人群的理财需求爆发、金融产品化实业基金化、消费者自己成为产品的设计者、金融牌照开放以及互联网技术让金融脱媒加速等都是财富管理快速发展的动因。
汪静波认为,中国财富管理市场的发展,一方面需要持续的投资人教育,一方面资产管理人和财富管理机构要真正从客户需求角度出发。只有双方的成展才有可能带来健康的金融市场,否则真的会有劣币驱逐良币的风险。
麦盛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李向鸿则给出了发展财富管理需要的三个基本要素。
首先,财富持有人对专业财富管理的信任意识是财富管理健康成长的首要条件。这种信任意识的建立需要双方较长时间的了解和磨合。因此,对专业财富管理机构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品牌塑造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其次,完善的相关法规环境也是不可或缺的,比如信托法及财产继承法的完善和有效执行。
第三,持续而稳定的融资环境,多样化的投资工具,以及在适度监管机制约束下专业财富管理机构的诚信与合规都是促进财富管理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互联网证券带来新挑战
“互联网证券给传统证券公司业务模式带来新挑战。”国泰君安董事长万建华认为,互联网在给证券业务创新注入了新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以前没有出现的新领域、新问题、新风险。特别是,互联网证券业务创新的发展速度快,面对的中小客户非常分散,一旦发生风险影响面将更加广泛。因此,发展互联网证券,证券公司自身需要加强风险管理,也需要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对互联网证券业务实施有效监管。
面对新的竞争环境与挑战,万建华指出,我国证券业应积极推进基于互联网证券的差异化创新。一方面,要积极应对,加快互联网技术手段和互联网经营理念在经纪业务、投资理财、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应用;另一方面,要坚持近几年证券业创新转型的既定方向,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和广大金融消费者,充分发挥和突出投资银行的优势,提升专业化、综合化的服务能力,形成差异化竞争能力,走出差异化发展道路。
国信证券首席工程师廖亚滨则从技术的层面深入剖析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券商技术体系变革所伴随的风险。
廖亚滨认为,互联网金融对信息技术体系要求“迭代、体验、快速”,因此,他提出应对信息安全风险的五大措施:强化用户身份识别,防止病从口入;构建端到端的可信企业应用环境,有效控制数据泄露;加强SOC(安全管理中心)技术系统和团队建设;应用软件开发融合安全要求,把问题控制在系统上线前;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的作用,支持自主创新顺利开展。
而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发展已小有成就的人人贷创始合伙人张适时则提出了P2P的未来发展方向。“P2P在中国处于发展初期,在当前,包括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中国的P2P发展将主要围绕两个核心环节进行探索,一个是获客方式,一个是风险承担机制。”他表示。
张适时不认为现在的P2P形式会长期确立。他认为,长远来说P2P还是一个互联网平台,伴随着中国征信体系的发展,相信能够满足互联网用户体验的、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将逐步成型,这将为真正的P2P互联网信贷的发展奠定根基。
券商在融资中的角色
发生实质性变化
“证券公司在融资中的角色已发生很大变化,从传统的‘帮客户找钱’到‘自己融资给客户’,证券公司对客户的融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信证券总裁程博明指出,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约定购回等类信贷业务规模超过5000亿元,中信证券目前这类业务规模已达600亿元,而2013年证监会监管的非金融企业股票、公司债和可转债合计发行规模刚刚4000亿元。这说明,证券公司的间接融资在规模上已经超过直接融资。
程博明认为,当前在金融混业化经营趋势下,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界限开始模糊。证券公司目前开展的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类信贷业务以及小贷业务,性质上更接近间接融资。如果证券公司把类信贷业务的受益权转让,打包发行产品发售给投资者,这就转变为直接融资。
在对融资业务改革和创新方面,程博明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建议监管机关赋予证券公司更多自主创造产品的权利,提高证券公司融资业务能力;二是在推进股权融资市场化改革方面,建议进一步完善定价方式和发行方式改革;三是在推进债权融资市场化改革方面,建议建立公司债券超额增发机制,允许适当超募;打破首期发行不低于50%的限制,由发行人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寻找最佳发行时机和发行规模。
而第一创业证券总裁钱龙海则在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尽快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优化净资本与负债指标,提高财务杠杆;尽快出台《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暂行规定》,尽快推出证券公司收益凭证;提高证券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规模限制;放宽对证券公司资金拆借的额度、期限和用途限制;放宽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额度和期限,简化程序。
“发行人教育是当务之急”,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提出,发行人就是以IPO融资公司为“轴心”的发行公司、券商、律师、会计师和交易所等一系列相关机构。尤其券商作为保荐人和承销商,是整个发行环节最重要的牵头人和组织者。只有把对发行人教育放在首位,教育好融资圈钱者及相关机构,正确树立投资者至上的理念,才能把保护投资者落到实处,重燃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信心。
投顾业务监管重点
是内容不是盈亏
作为业内资深的专家,天相投资顾问董事长兼总经理林义相[微博]在谈到投顾业务时表示,投资分析师和投资顾问从事的是投资服务,而不是投资或者金融业务。投资分析业,监管的重点是投资分析师及其写作的投资分析报告,而不是投资分析报告阅读者由于阅读投资分析报告而引出的后续活动及其后果;具体到投资顾问业,监管的重点是投资顾问人员提供的顾问服务及其内容,而不是接受投资顾问服务的客户的投资决策和投资盈亏。
林义相认为,投资分析是整个行业各项业务的基础,投资分析对于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经纪客户服务,金融工程,金融产品设计,金融创新,风险控制等等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因此,他建议说,降低投资分析人员的资格考试难度,扩大投资分析人员入行的入口,增加投资分析人员初级队伍的人数。允许投资顾问人员在接受合规监督的前提下“个人执业”,并参照会计师和律师的做法,改进和完善职业和执业管理体制,提高投资顾问个人在整个职业的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上海大智慧股份公司董事长张长虹则认为,近年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面临整体性的发展困境,整体生存状态趋于恶化,机构数量逐年减少,业务发展停滞不前,收入和利润持续下降,行业已经濒临全面亏损的境地。
张长虹认为,应从制度层面和上层结构方面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发展做出明确的安排,建议以《证券法》修法为契机,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监管模式进行调整,不再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单独列为证券服务机构,而是将其作为一类专业证券公司进行监管。
创新发展和合规风控
需均衡发展
在创新转型加速的情况下,面对证券公司和证券业务新的风险特征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券商该如何把握风险呢?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杨新平表示,合规部门需要加强与风险管理、法律、稽核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合作机制,借助这些内控部门的专业力量的专业技能,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在总体风险框架下实现对公司和创新业务活动的全面风险管理。
“在不断恶化的信用环境下,创新活动使得证券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的复杂程度和量级成倍增加。”招商证券副总裁邓晓力也有同感。
海通证券(9.39, 0.00, 0.00%)合规总监王建业也表示,在创新的环境下,证券公司创新风险的复杂程度加大,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影响面更广,更需要加强合规管理,充分发挥内在约束机制的作用,实现创新发展和合规风控的均衡发展。
在具体措施方面,杨新平指出,业务部门应从以下方面将合规管理要素嵌入业务创新中:首先,关注业务创新过程中合规风险的性质和特点,重点关注部门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是否对防范利益冲突、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给予了充分合理的考虑,充分识别和评估合规风险,落实风控措施;其次,加强对业务运作过程的合规履职,明确部门各层级负责人员在合规审核、风险评估和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职责,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最后,部门负责人员应加强对其员工执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强化业务制度的执行力,将有关业务的合规要求落到实处。
王建业则建议尽快出台《证券公司业务产品创新规定》,进一步优化创新评审机制,缩短评审周期,放宽创新业务容忍度,正确区分恶意违规和创新试错之间的界限,给予自主创新行为一定的“保护期”,保护企业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