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指导意见》。我省将紧紧围绕做好推进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建设新型工业基地和建设首都经济圈,着力抓好四项重点任务,推进沿海地区跨越发展率先崛起。
打造知名大港,以拓展港口功能为着力点,做大港口规模,加快发展集装箱码头,积极开辟国际货运航线;推动产业聚集,大力发展临港重化工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临港服务业;培育重点园区,集中力量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园区,吸引产业快速聚集;发展临港城市,注重港产城融合,加强现代化临港城市建设与管理,加快建设临港新城,快速提升县城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