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日起,一批新财税法规即将开始实施,包括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号)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等,将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中央财税法规:
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关于发布《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号)
中央财经法规:
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6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号)
地方财税法规: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进项税额单独核算管理办法》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开具缴[退]税款凭证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缴纳期限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2]4号)
地方财经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