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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可享 增值税优惠

2008-12-15 09:13 次阅读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2月12日联合发布通知,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扩大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范围,并调整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据了解,此次新纳入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综合利用产品包括再生水,翻新轮胎,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热力,以及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等十多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