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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长征审计师无资格认定难

2008-02-15 14:08 次阅读

  身处被举报旋涡中的G长征(600112)又起事端。G长征不曾想到,其日前刊发的2005年年报又被举报者之一的严义明律师用以指责公司有“猫腻”。严义明称,为G长征2005年年报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政芳不具审计资格。对此,G长征的董秘唐捷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推说是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事。

  据严义明提供的资料,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G长征提供审计服务达9年之久, 该所的朱政芳是G长征1999年到2003年的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

  严义明称,财政部和证监会2003年11月发布的《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第3条规定,“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某一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五年”;第8条规定,“签字注册会计师已连续为同一相关机构提供五年审计服务并被轮换后,在两年以内,不得重新为该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

  事实上,朱政芳在连续为G长征提供审计服务5年后,仅间隔了一年,就又一次成了该公司2005年年报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严义明就此怀疑,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会计师可能都不愿意为G长征的年报作标准无保留意见签字,并认为,G长征2005年年报的审计工作应该推倒重来。

  然而,记者在查阅相关年报后发现,严义明“忽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细节。即:在2002至2003年间,为G长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过一次“一拆二”的行为———由原先的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拆分为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大正会计师事务所两家。实际上,2003年之前,为G长征出具审计报告的是天一会计师事务所而非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不过,分立后的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承继了原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云南、贵州、山东分所承办的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客户,G长征便在其中。于是,一个如何认定“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年份的问题便摆在了人们面前。朱政芳似乎可以辩称,其2003年前后就职的单位完全是两家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因此不存在违反规定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