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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调节空间越来越小

2008-02-15 14:08 次阅读

    新的债务重组准则中规定债务重组利得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对作为债务人的上市公司而言,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意味着,一旦债权人让步,上市公司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债务重组确实有可能增加当期利润,提高其每股收益。但这种做法体现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会计处理的对称性,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债务重组利得毕竟是债权人而不是所有者作出的让步,过去将其不经过损益表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实在是特殊背景下的权宜之计,现在将其计入损益,不是“白”的变“黑”,而是正本清源。新准则在债务重组的定义中,明确了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对获得的债务的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这个前提条件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新准则的滥用及不恰当的确认债务重组利得。

    有人认为一些关联方还可以通过一面豁免债务、一面做高业绩来操纵股价、搞内幕交易,吃亏上当的依然是小股民。实际上,这种担心有点多虑。其一,对于*ST及ST公司而言,幻想依靠债务重组获益而摘帽、摘星是徒劳的。因为沪深交易所规定的摘帽、摘星条件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正值。债务重组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利润,在实际会计操作时,将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因而会在摘帽、摘星时被扣除;其二,经历了十几年的证券市场的风风雨雨,广大证券投资者分析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都有了很大提高,债务重组准则要求企业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投资者很容易识别出债务重组包装获得的利润,进而做出理性的选择。投资者盲目跟庄、任人宰割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减值准备调节空间越来越小

    新的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不得转回。它是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不得已而为之的重大变革。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将有效地遏制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储备”调节利润的情况。准则实施后,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了,利用计提手法调节利润将越来越难。

    有些人士撰文指出新的资产减值准则的出台会诱发“赶集”现象,导致一些“隐藏利润”的行业和相关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突击冲回,“乌鸦变凤凰”可能再现。我们认为,首先,如果上市公司抢在新准则实施前的2006年度冲回减值准备,我们先要分析这种行为是否有合理的依据,即原来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某项资产现在价值是否确有回升,如果是的话,据以调整有关的资产的价值将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相关;其次,2006年度大额冲回减值准备必须提出充分适当的证据表明原来计提减值准备的适当性,否则以前年度的计提就是滥用会计估计的结果,应当按照会计差错处理,转回的减值不能作为2006年度的利润。另外,前段时间市场上传出的新准则会使A股上市公司2006年增加净利200亿元的传闻,经调查只是作者闭门造车的主观推断,有关媒体为此专门澄清致歉。

    还有人对应收账款等其它四项减值表示了担心,认为应收账款(特别是“大股东欠款”)将会成为“八项计提”中利润操纵最主要的手段。实际上,在新准则中,在一定条件下应收款项是作为金融资产处理的,并对其减值准则作了详细的规定,要求必须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才能计提减值准备,这些证据包括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它债务重组等。可以说准则是越来越完善了,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的空间是越来越小了。“今年说收不回全额计提,明年‘经过努力’又收回来了”,这种“瞒天过海”的做法本身是违背准则的,要想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瞒过投资者的眼睛,恐怕有些难度。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一些人士对新准则的担忧,很多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或者是改革过程中必须付出的代价,并且也远远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但是这些担忧也提醒准则制定部门,在制定准则时要充分关注准则的技术性及其经济后果,在制定新的准则指南过程中,充分考虑准则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进一步作出具体的解释和说明,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以使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相关。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会计准则毕竟只是一个生产会计信息的技术规范,它解决的是“该如何办”的问题。对会计准则的恶意误用属于准则实施中“人”的问题,从大的方面讲是上市公司治理生态的问题,不能归咎于准则本身。对于实施中“人”的问题,我们要通过加强监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投资者甄别会计信息能力等系统工程来解决。

    谈到这里我不禁想起禅宗历史上七祖怀让与马祖道一的一段公案。七祖问道一:“用牛驾车,车如果不动,是打牛还是打车”?当道一悟出要打牛之后,遂深入九年,终成道业,带徒过百,被尊为马祖。如今新准则刚刚出台,尚未上路便挨到了鞭子,只可惜没有打对地方。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生态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关注的问题,而新的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出台,恰恰是推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生态的有力举措。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现在不是要为之担忧,而是“应为准则鼓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