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山东:检察与审计联手 将审计结论落实到底 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山东省审计厅会同山东省检察院、国资委、财政厅等10个部门,联合签发《关于建立审计结论落实协作机制的通知》,真正将审计结论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推行审计建议书制度。今后在审计机关所作出的审计决定中,凡涉及上缴财政资金、追缴税款及滞纳金等内容的,财政、税务等部门也将收到一份审计决定书,30日内将协助落实情况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办结后书面向审计机关反馈;如认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协助落实审计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建议书后15日内告知审计机关。 《通知》还要求,建立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今后,审计机关对查出的需要由财政、建设、工商、物价等部门处理的问题,需要由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审计机关应及时向职能部门发送审计移送处理书。 《通知》强调,审计机关将与职能机关和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审计结论落实联席会议。 山东省审计厅法制处处长王修歧告诉记者:“受制于审计权限,审计机关以往作出审计决定后常常是面临执行难的问题,而现在实行审计建议书制度,一家结论,多家认可,信息资源共享,有效地避免了各自为政造成重复监督的弊端,使审计结论的落实有了切实保障。”“这项举措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其最终受益者还是咱老百姓。” 王修歧补充说。 据悉,山东省检察院要求该省检察机关增强主动性,进一步执行和落实此通知精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