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的要求,该项高级会计人才培训工作由财政部组织实施,主要培养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通过在国家会计学院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以及以后3年为1个周期的跟踪培养,打造一批宣传会计政策的专家、研究会计准则制度的专家、培训辅导会计准则制度的专家、财政部了解基层实际情况的专家,使他们成为会计行业发展的领军人物。培训坚持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财政部将为培训学员创造各种研究、学习、深造的机会和条件。学员培训结业后,将由财政部颁发证书,择优聘任为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组成员,申请成为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优先参加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科研、学术等活动,并根据需要继续进行培养。
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对象的选拔采取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选拔形式,每年在全国招生50-100人。第1期培训班将于2005年12月份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招生规模为50人,报名工作将于9月21日-10月20日展开,选拔考试定于2005年10月29日上午举行,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企业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
相关要点:
条件: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考试: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个半小时。2005年选拔考试统一于10月29日上午8:30-12:00进行,考试地点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