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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资委公开招聘专项财务审计机构

2008-02-15 00:02 次阅读

8月5日,河北省政府国资委公开选聘中介机构,从事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和代管企业的二次清产核资和部分企业绩效评价专项财务审计工作。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甄新生到会讲话,强调了省政府国资委进行二次清产核资和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意义以及专项财务审计的主要任务,并就具体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河北省政府国资委为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加强 所出资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委托行为,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也是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产生的重要措施。

  这次专项财务审计的主要任务一是对26户所出资企业和5户代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二是对18户大型企业进行效绩评价专项财务审计。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今年的企业绩效评价不再另行安排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工作,专项财务审计所需中介机构选用承担该企业清产核资主审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这样做既提高了选聘事务所的工作效率,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又节省了资金,争取了时间。

  这次将有18户大型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工作,事务所的任务很重、时间紧,要求中聘的事务所派出最强的力量,集中时间,高质量的完成任务。被审计企业和事务所要各负其责,企业要及时、完整地向事务所提供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会计报表及资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事项,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并对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按照《河北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选聘中介机构,采取现场评审、现场打分、现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委纪委、机关党委派人全程进行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