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国有经济
1.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首先,国家对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将从主要依赖政策支持转向主要依赖法制保障。修订后的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一些专门法也将做出规定,以保护非国有经济尤其是非公有经济获得全面的平等的国民待遇。其次,非国有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将得到进一步鼓励,跨地区的联合重组将出现高潮。第三,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主要是非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将得到支持,尤其是银行的支持力度将会大幅增强;第四,商会和行会将在非国有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非国有企业数量将有一个大的发展
首先,国家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改组国有企业,这将会使很大一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中小企业改组为非国有企业。其次,除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外,非国有企业都可以进入,产业进入门槛大大降低。第三,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相应的优惠政策,将为非国有企业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也会为非国有企业提供很多机会。第四,国家实施发展小城镇战略,而发展小城镇将主要依靠非国有企业的投资。第五,《中小企业促进法》将刺激更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产生和发展。
3.非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将更加广泛
首先,随着2004年中国加人WTO过渡期的结束,非国有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将进入更多的行业,包括原国有企业垄断的大部分行业,如银行、电信、能源和基础设施等,各类市场主体在这些行业将享有平等的生产、经营条件;其次,随着国家对私营企业进出口限制的解除,在进出口贸易领域将出现一大批私营企业;第三,由于非国有企业参与改组国有企业得到支持,这将使非国有经济在第二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竞争力将不断增强;第四,由于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中国的高技术产业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重要进入领域。
4.内资非国有企业的素质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提高
WTO过渡期结束后,内资企业尤其是内资非国有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压力,从而促使内资提高自身素质,以增强竞争力。一方面是产权制度和治理制度的变革。内资非国有企业的大部分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要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必须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通过吸纳更多的投资主体,可以实现多元产权主体相互制衡、相互激励的治理机制。另一方面是内部管理制度的变革。通过建立有效的薪酬制度、管理信息化、加强营销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完成由家长式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另外,内资非国有企业中将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而公司上市也会促使其改善治理结构,约束自身行为,关注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二)国有企业
1.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得到健全
国务院国资委建立以后,省级国资委组建工作也已经完成,市(地)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正在组建之中。与此同时,部分省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监管体制框架趋于形成,国有资产出资人将实现明晰化。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所有者职能,享有所有者权益,而不是以行政管理职能代替之。这意味着,伴随出资人的明晰化,政企分离、政资分离将基本上得以解决,国有企业的对外自主权和对内决策权将大大增加。
2.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产权转化、业绩考核等32个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对257件不符合市场原则的、涉及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这将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供了重要依据。
3.国有大型企业的公司治理将更加规范
在未来时期内,除了某些特殊领域外,国有大型企业将更多地改制为非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在更大程度上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产权的明晰化,真正摆脱政府的控制。同时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将趋于形成,出资人和经营者的权利将基本明确和到位,公司内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基本形成。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将全面建立董事会,董事会内设立独立董事,并在董事会内建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这会促使中央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组更加市场规范。
4.国有中小企业将更多地退出国有领域
由于国家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改组国有企业,国有中小企业尤其是亏损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将大部分甚至全部退出国有领域,转变为非国有或国家一般参股企业。国家一般参股企业已经不是国有企业,而是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此外,国有大型企业中的辅业(一般是中型企业)也将更多地转移出来,转变为非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