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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清单”过后要“问责”

2008-02-15 00:00 次阅读

  自从1999年中国大地刮起第一场审计风暴之后,“审计”便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2003年6月,审计署首次全文公布审计报告,点了4个中央部委的名,曝光了一批大案,被媒体称为有史以来措辞最为严厉的审计报告。去年6月,审计署提交了一份令人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国家林业局、国家体育总局、国防科工委、科技部等中央单位虚报、挪用预算资金的违规事实被披露了出来。今年6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报告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审计报告依然触目惊心。
  
  审计能够开出一长串“清单”当然是好,说明审计很有成效。但是我认为,对揭露的腐败问题一定“要有下文”,要向老百姓有个交代,这一点,新华社记者很负责任,连日来,记者进行了后续追踪采访。特别是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报告》的当天,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以《第一时间的追问——2005年审计“清单”采访实录》为题,报道了部分审计对象的反应,行动之迅速,充分反映了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审计”如果仅仅停留在“清单”上,也就失去了“审计”的意义,还不如不审!
  
  权与责应该是对等的,有权必有责,“清单”过后应当是“问责”!什么叫如履薄冰?什么叫寝食难安?什么叫人命关天?什么叫责任重于泰山?“问责”就是要让官员明白,“责任”两字不可丢,谁丢了“责任”,谁就该付出代价,谁的仕途就会平添风险,哪怕睡在家里也会丢“帽子”。这也使得干部管理部门发生了一些根本性的变化,谁用的干部谁管理,干部出了事,不仅干部本人要承担责任,用干部和管干部的部门也负有干部工作失误、失职和对干部失察的连带责任,使干部管理工作真正从“权力主体”向“责任主体”转变,有利于增强干部的责任心。
  
  现在奇怪的是,年年“审计”,年年能开出一长串“清单”,有限的国资就在这一长串“清单”中漫天飞舞,难道这些人就不知犯法?不怕坐牢?不怕杀头?之所以出现这种经济生活中的混乱现象,既有机制、体制、法制方面的原因,又有管理、责任方面的因素。管理混乱和责任不明是违法违规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如果不解决管理和责任问题,再好的制度、体制和机制也难以奏效。解决屡查屡犯的问题,除了进一步加大审计和整改力度外,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发现问题不仅要分析和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管理者责任。“问责”必须从两方面着手,包括官员问责制度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
  
  当前最要紧的是严格实行国资的拨付、使用连锁追究制,做到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严格实行国资使用效果问责制,大力推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问责制度建设,强化政府依法行政观念,“把板子打到具体的人身上”,让违法犯罪者感觉“痛”。同时,各级政府官员也必须从以往的“我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转到“我当多大官就有多大责任”的“官念”上来。只有当问责制度和管理制度真正建立之时,明年6月,我们才不会看到一长串审计“清单”,也不会听到“审计报告依然触目惊心”这样的话,审计“清单”也才会日渐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