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对外界表示,在去年审计署对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4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过程中,共查出各类违规、管理不规范问题和案件线索金额715.49亿元,占审计抽查金额的13%。他指出主要有违规剥离和收购不良资产、违规低价处置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等三大问题。审计署公布的这一数据使得本处于处置国有不良资产的风口浪尖的资产管理公司遭到了更多的质疑。 本轮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审计从去年7月审计署首度进驻其办事处开始,共派驻了两批检查队伍,于去年底完成。审计对象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办事处,审计内容涉及财务状况、资产经营状况、不良资产处置效益、内控机制等。国家审计署科研所刘力云博士认为,尽管资产管理公司已有公司内部的审计和国务院指派的监事会进行监督,但审计署的检查仍相对独立和公正。 对于审计署审计出的700多亿元违法违规金额,多位业内人士都表示,既然结果已经出来了,是无法评论的,不过他们仍然感到吃惊。有一些人认为,审计的角度似乎值得商榷。 此次审计署进驻资产管理公司,引人注目的一点是针对不良资产处理情况的审计。不良资产的处理情况涉及审计学界正在热论的“效益审计”概念。“效益审计”即对财政资金所获得的使用效益进行审计。审计学会专家表示,目前关于审计机关如何开展“效益审计”还处在研究和探索阶段。 一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人士指出,因为其中一些问题可以说是国家处置不良资产政策的产物,是无法避免的。当初剥离银行不良资产用的是账面价值,而后又以市场价格卖出去,可是实际上,这个账面数字并没有多大意义。这样造成监管机构无法客观判断AMC的成效,也就无法实施有针对性的激励,不良资产的回收率定在多少才算合适,是一件很难界定的事。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监管资产管理公司的机构不是少,而是太多样化。有权监管AMC的政府部门很多,主要包括财政部、银监会、人民银行等,还有国务院直接派驻的监事会。另外,资产管理公司内部也有审计部门。2004年一年中,就有来自审计署、监事会和银监会的三次专门审查。 另外,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都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不能自由裁量。事物都有两面性,有时监管线路长、法定程序长也有不利的一面。 据悉,银监会起草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尽职工作指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都在制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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