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正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挑战和困难,这些挑战和困难产生的瓶颈势必更加凸显。为此,完善我国保险业会计准则与强化保险企业的财务监督已刻不容缓。”28日,在“保险会计与财务监督国际研讨会”上,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CFO沈明远对业界发出呼吁。
沈明远指出,保险业务是一个长期的风险管理过程,保险费率与责任准备金的测算需要依据一系列的精算假设。任何一笔保险业务在满期或者合同终止前,其实际成本和利润都是不确定的,预期成本和账面利润会随着精算假设的改变而发生重大变化。如果不针对保险业务这种特殊性制定相应的会计方法和信息披露标准,会计活动就很容易被经营管理者操纵,使财务信息严重失实而危及各权益人的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副教授黄向明认为,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是确保保险企业稳步发展的关键,也是保障各有关团体利益的关键。其监管原则和过程涉及到负债评估、资产和流动性评估、资产和负债匹配、资本形式的选择、资本充足性与偿付能力估价与控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