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明年将实行的稳健的财政政策,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近日进行了详细解读,其中提到要积极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即将施行的一个政策信号,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改革需要一个过渡期,以使外资企业的宏观税负水平总体不出现大的变化。合并意在稳健财政
中国税务协会委员马千里刚从北京开会回来,他告诉记者,他正是去参加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等一系列税制改革的研讨会,但他表示不便透露更多细节。
而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郭晋龙认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及其他税制改革的方案应该会在明年推出,2006年正式实施。因为税制改革是法律的修订,要经国务院讨论和人大通过,尤其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各项工作将更加合规。在法规正式出台之前,其中的细节不得而知。
郭晋龙认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是国家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的一部分。以前内外资企业,包括不同地区企业的税赋都不一样,财政收入存在不可预期性,国家对于每年能拿出多少财政资金做建设不确定。但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后,可以制定出收支平衡的财政计划,有利于国家制定稳健的财政政策,对一年的建设计划作出较好的安排。 WTO催生所得税合并
12月11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三周年纪念日,也意味着中国入世过渡期的结束。业内专家学者普遍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是我国适应WTO一整套贸易规则的需要,也是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实现内外资企业平等对待。
郭晋龙介绍说,WTO最主要的原则就是公平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而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违背了上述原则,不利于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
据了解,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就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统一,但为了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我国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15项超优惠待遇,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大约在10%至15%,与名义税率33%相去甚远;而内资企业由于优惠较少,其实际税负水平在25%左右,不利于内外资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专家表示,要领先市场机制,按照WTO的原则实行国民待遇的要求,就必须缩小这种差距,让内外资企业在同一市场税收环境中公平竞争。 利于国民经济长远发展
对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这一问题,虽然个中细节尚不得而知,但毫无疑问,所得税合并对不同企业有不同影响。有会计师认为,这对于外资企业和经济特区内企业而言,等于取消了过去的优惠政策,而对于非经济特区的广大企业而言,则是一大利好。
郭晋龙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后,国家的企业所得税财政收入会有所减少,不过可能会在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上提高征税水平以实现平衡。此外,减轻赋税有利于企业休养生息、做大做强,国家可以培植税源,从长远来看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是一大利好。
他说,如果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将权力收归国家税务总局,也是实行稳健财政政策的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