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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初步认识

2008-02-15 10:20 次阅读

 

    财政部于2004年4月正式发布《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2005年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对规范小企业会计工作,完善我国会计标准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将起到积极作用。 
  《小企业会计制度》出台的必要性 
  符合现实国情的需要。在我国,小企业创造了一半以上的国民生产总值,就业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人数的50%以上,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相当部分小企业存在会计机构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其中有些规定比较多地体现了股份公司和大型企业会计管理的需要。因此,制定针对小企业的会计法规,尤为必要。 
  适应会计标准体系国际化协调的需要。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7年正式发布了《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德国在《商法》中要求会计专门就小型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编报和披露,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目前正致力于中小企业会计标准的制定。我国政府此次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能使我国会计标准体系日趋完善,更多地与国际上保持协调一致。 
  满足小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首先,大多数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未分离,这就决定了所有者的投资决策需求和经营者的管理需求合二为一。因此可以降低内部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详尽性的要求。其次,小企业是“不对外筹集资金”的,而且我国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尚未健全,相比而言,纳税管理需求就成为小企业会计信息的第一外部需要。因此,可以简化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全面性的要求,而相对提高会计信息税收管理方面的要求。再次,小企业的经济业务相对简单,也不需要在证券市场披露财务报告信息,如果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处理经济业务,会浪费人力物力,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基于上述原因,客观上要求针对小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一套专门的会计标准,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特点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减少了对职业判断的要求。 
  相对大型企业而言,小企业会计人员数量少,素质普遍偏低。为提高和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中减少了小企业会计核算对职业判断的要求。比如考虑到长期资金的金额较难确定及计提长期资产减值过程中需要较多的职业判断等情况,《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针对小企业自身业务特点,简化了会计核算。小企业经济业务较单一,资金规模不大,考虑到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效益原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简化。比如对于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小企业会计制度》仅要求按照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以税收为导向,与适用的税收法规相协调。纳税管理需求成为小企业会计信息的第一外部需求。《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有关事项的会计处理上尽量做到了与相关税法规定协调一致,对于某些不可能完全一致的问题,实行会计与税法适当分离的原则。比如对于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和所采用的折旧政策要与税法一致。 
  《小企业会计制度》尚存值得明晰之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主体问题。不能简单认为小企业只能执行本制度。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也可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制度转换后的处理问题。选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当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在第4年初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要求进行会计调整。但对于选用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可否改用《小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可以改用,是否同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要求进行会计调整?《小企业会计制度》应当对此予以明确,以便会计人员进一步做出专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