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财经新闻 > 正文

我国将探索开征生态补偿税

2007-12-12 11:59 次阅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10日表示,我国将探索开征生态补偿税,根据跨区域生态补偿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将中央的生态补偿税税金全部用于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地区的转移支付。
  杜鹰发表讲话称,我国将建立资源补偿和生态环境补偿两大机制。加快资源税费改革,增加对资源输出地的补偿力度。并探索开征生态补偿税。
  他指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应加快推进体制创新。应积极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加快建立起真正体现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有利于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打破地区封锁和贸易壁垒,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
  杜鹰说,应加强区域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在总结京津冀都市圈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编制经验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对我国区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跨省区地区和重点地区开展区域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区域规划的约束性,促进区域规划编制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他表示,应完善人口、劳动力流动管理政策,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鼓励人才到欠发达地区工作。适时推动区域立法工作。抓紧制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法、区域规划法等关系区域协调发展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力争尽快形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