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杭萧钢构(600477)案的黑幕,将随着政法机关的侦结、处理而渐渐清晰。“7月,公安机关对王向东、陈玉兴、罗高峰3名嫌疑人涉嫌杭萧钢构股票内幕交易的犯罪事实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由于案情重大,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10月中旬补充侦查结束后,案件再次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据相关法律规定,到11月底,该案法定审查起诉期即将到期,如无需再补充侦查,检察院将向法院提起公诉。”昨天,知情人士向早报记者透露。
三个人的“内幕交易”
此前名不见经传的“杭萧钢构”之所以“成名”,是因为它在今年3月公告称拿到一份中国国际基金公司(下称“中基公司”)在安哥拉的工程合同,价值约344亿元人民币。在正式披露前后,其股价猛涨,截至
经侦查,几年前,杭州某娱乐城老板王向东和曾任杭萧钢构证券事务代表的陈玉兴合作炒股,口头约定由王出资,按陈的指令操作,赢利后陈获30%,出现亏损由王负责。至今年
经查,今年1月下旬,陈玉兴从杭萧钢构安徽子公司总经理王更新处获悉“杭萧钢构签了个18亿元左右的合同”。
随后,陈将该消息电话告知王向东,让王在
据了解,陈玉兴是罗高峰的前任,2004年3月进入杭萧钢构任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办副主任,2006年5月离职。
“罗高峰只是小角色”
3名嫌疑人中,26岁的罗高峰是唯一的杭萧钢构在职员工。罗高峰1981年9月生,2004年1月进入杭萧钢构证券办实习,后进入公司工作,任办公室办事员、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从事公司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去年5月30日,罗接替陈玉兴任杭萧钢构证券事务代表和证券办副主任。
“罗高峰在该案中或许只是被人利用的小角色”,知情人士透露,作为罗的“良师益友”,陈玉兴不仅介绍其进公司,还在工作中“言传身教”指导其工作,直到罗接任证券事务代表。罗一直把陈作为“老领导、好老师”。
最高可领刑10年
根据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陈玉兴、王向东的行为触犯《刑法》第180条,涉嫌内幕交易罪;罗高峰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将对证券市场有重大影响的内幕信息多次透露给犯罪嫌疑人陈玉兴,其行为触犯《刑法》第180条规定,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
根据该条款,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昨天,杭萧钢构股价以13.91元开盘,收于14.19元,涨4.03%。另据该公司10月下旬公布的第3季度报告,今年3月至9月共收到中基公司付款311058127.64元人民币(含信用证172652599.68元人民币)。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