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已经派人对我们投资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债券损失情况进行过调查。”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层8月22日向《华夏时报》透露。
2001年8月,当时肩负银行监管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后转由银监会监督实施)。《指引》成为监管中资银行境外分支机构的纲领性文件。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出现后,境内外媒体大肆炒作中资银行海外投资次级住房贷款抵押债券,并且“损失很大”。银监会已于8月中下旬对国有商业银行在海外投资及损失情况进行调查。
虚惊一场
据本报掌握的情况,当银监会向这两家银行过问上述情况时,这些银行委婉地表示以中报披露为准,理由是还在统计,8月23日向各界(包括监管者、投资者、媒体和大众)提供统一准确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