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六月十九日电 (记者 陈静)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分析了近六年的证券案件,发现证券市场存在敏感类资金违规入市交易风险、委托理财产生的法律风险、信息披露不实风险等八大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建议。
上海是中国证券市场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二○○三年至二○○六年期间,上海三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证券纠纷案件五百四十七件,类型主要包括委托理财纠纷、证券侵权纠纷、证券经纪合同纠纷、国债回购纠纷、证券登记结算纠纷,诉讼标的金额达一百多亿元人民币。其中,高、中级法院受理的三百一十七件证券纠纷案件中,证券公司作为被告的占总数七成以上,且大部分为风险券商。受害者多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齐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尽管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依然保持牛市基本面,但证券市场风险依然存在,前段时期股市的宽幅震荡,更进一步提醒人们注意证券市场风险的防范。他指出,当前证券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风险表现在八个方面:敏感类资金违规入市交易风险;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中的风险;委托理财产生的法律风险;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国债交易引发的结算风险;信息披露不实风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证券产品创新中的法律风险;私募基金的法律风险。
据统计,在上海法院审理的证券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案件涉及到敏感类资金的运作问题。仅高、中院审理证券纠纷案件中,涉及到大型国企资金的有六十九件,案件标的近四十一亿元;涉及金融机构的二十五件,涉案标的十六亿余元;社保基金两件,标的金额近一亿元。齐奇指出,在大多数涉及公共资金的证券案件中,资金使用都缺少必要的审批手续和监控措施,使得资金运作完全依赖于券商的诚信,在股市下跌时期,资金损失往往非常惨重。如果券商故意挪用资金甚至进行犯罪,资金风险更是无法防范。
齐奇说,委托理财案件是上海法院审理证券纠纷的主要案件类型,该类案件几乎涉及所有的证券市场交易主体和中介服务机构。由于委托理财业务的规范、监管、查处等方面的制度缺失,作为委托方的投资者风险意识淡薄,使得这类案件引发的风险巨大。如果不及时对委托理财进行法律规范和投资引导,因股市波动而产生的资本风险和社会风险将更加突出,范围更广、处置更难。
另外,证券市场因信息披露虚假以及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股市大幅波动的情况时有发生,给股市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不利于维护市场长期繁荣和稳定。
同时,齐奇就规范和完善上海证券市场的发展提出若干建议。他指出,加强投资者教育是当前证券市场发展中的重要任务。他表示,要加大证券违法犯罪的立法和打击力度;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健全证券公司风险监控机制,推进证券公司客户资产隔离制度和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积极防止证券公司风险积累和破产,遏止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另外,要建立和完善投资者事后救济体系,强化投资者的救济权,为投资者提供最后的保护。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