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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完税凭证暂时无法全部施行

2007-05-09 10:11 次阅读

    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介绍,按照规定,纳税人完税以后税务部门要及时开具完税凭证。但由于通过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不直接接触纳税人,不掌握缴纳税款个人的明细情况,因此无法给每一个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宋兰最近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说,不过,在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明细申报方式或者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会主动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她说,目前在个人所得税管理过程中,已要求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明细申报制度,落实全员明细申报制度的地方已开具个人完税凭证。

  据宋兰介绍,今年1至3月份,全国共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3300万份,但她没有提供去年同期的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