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首批24家中央企业率先执行新准则,所有中央企业将在2008年底前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这是记者在22日举行的“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获悉的。
首批执行新会计准则的24家中央企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宝钢、鞍钢、国航、东航、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远集团等大型中央企业集团。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会上说,在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将在境内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新的企业审计准则。
楼继伟说,财政部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两大准则体系顺利实施。财政部今年2月1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10月30日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这标志着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与国际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建立。
为确保两大准则体系的顺利实施,财政部制定发布了指南、指导实务操作,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及税务总局高度重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构建工作,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