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披露工作已拉开帷幕,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重点,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在定期报告中处于核心地位,直接决定了信息披露质量的优劣。在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强化风险意识,勤勉尽责,谨慎执业。 在对上市公司的报告审计过程中容易出现回避披露违规占用、大额货币资金项目审计程序形式主义、对关联交易重视不足、对重大投资的审计没有尽责等问题。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应详细披露资金占用的期间发生额,专项说明需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但审计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有意回避判断或者将违规资金占用认定为非违规资金占用,二是对期间占用的公司不披露期间发生额。 现金本来被认为是最可靠的资产,如今却成为上市公司造假工具,由于过于强调盘点、询证,对现金审计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现金舞弊即使手法非常粗糙也容易得逞。一是以大额定期存单质押,看起来年末银行存款还在,实际上其安全性已经无法保证。而相关审计人员在对定期存单审计时,未进一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以揭示定期存单质押为其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的重大事项。二是在报告期间以大额定期存款为保证金,开具无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隐匿大股东或实质关联方挪款的事实,而上市公司为此支付了高额利息。由于注册会计师很少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实施足够的审计程序,因此导致审计失败。 随着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上市公司规避监管的手段更加隐蔽。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出资设立的公司蓄意隐瞒其关联方关系,一些公司投资关系上与上市公司无关,但是实质上关系非常紧密,万变不离其宗,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最终目的是隐藏利益输送渠道。因此仅仅从《会计准则》出发来认定关联方显然不足,很可能导致重大审计风险。 此外,受证券市场行情低迷、证券公司违规操作的影响,股票、国债投资存在很大风险,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充分关注股票、国债等高风险业务是否建立健全风险识别、监控和防范机制,引发了审计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通过不断规范发展,建立“权益清晰、决策科学、管理和谐、持续发展”的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树立“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事务所治理理念,形成“讲诚信、重协商、谋合作、共发展”的事务所现代合伙文化。 同时,行业协会要发挥引导作用,结合事务所发展的现状,制定出一套能够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严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范体系。财政、审计、证券监管等多部门协调沟通,通过限制上市公司恶意更换事务所,规范解聘程序等措施,保护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培训教育,让会计师提高把握审计风险的能力。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事务所能够安心搞发展,全心求规范。